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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4年國慶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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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4年國慶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根據三家商品交易所《關(guān)于2014年國慶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結算時(shí)起臨時(shí)調整全部交易品種保證金的比例。調整后標準如下:
大連交易所:玉米11%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櫚油、焦炭、焦煤、
鐵礦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雞蛋、纖維
板、膠合板13%
上海交易所:鋁、鉛、鋅、螺紋鋼、線(xiàn)材、燃油、熱軋卷板、
石油瀝青15%
銅、黃金、白銀、橡膠18%
鄭州交易所:普麥、強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油菜籽、硅
鐵、錳硅12%
棉花、白糖、菜籽油、菜籽粕、甲醇、玻璃、PTA、
動(dòng)力煤13%
中國金融交易所:不作調整
按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如2014年10月8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結算時(shí)起交易所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均恢復為原標準,同時(shí)調整上海期貨交易所部分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比例:鋅調整為10%、黃金和白銀調整為11%。
特此通知。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