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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5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根據三家商品交易所《關(guān)于2015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結算時(shí)起臨時(shí)調整全部交易品種保證金的比例。調整后標準如下:
大連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11%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櫚油、焦炭、焦煤、
鐵礦石、雞蛋12%
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15%
纖維板、膠合板23%
上海交易所:鋁、鉛、熱軋卷板13%
鋅、螺紋鋼、線(xiàn)材、燃油、石油瀝青15%
銅、橡膠17%
黃金、白銀18%
鄭州交易所:普麥、強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油菜籽、硅
鐵、錳硅12%
菜籽油、動(dòng)力煤13%
棉花、白糖、菜籽粕、玻璃、PTA14%
甲醇15%
中國金融交易所:不作調整
按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如2015年2月25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結算時(shí)起交易所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均恢復為原標準,同時(shí)調整上海期貨交易所部分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比例:銅調整為12%。
特此通知。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