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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7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根據三家商品交易所《關(guān)于2017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結算時(shí)起臨時(shí)調整部分交易品種保證金的比例。調整后標準如下:
大連交易所:玉米、淀粉 11%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櫚油、聚乙烯、
聚丙烯、聚氯乙烯 14%
鐵礦石 18%
上海交易所:黃金 16%
銅、鋁、鉛、鋅、錫、鎳、螺紋鋼、熱軋卷板、
橡膠、石油瀝青、白銀 17%
鄭州交易所:普麥、強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 12%
白糖、PTA、菜籽粕、棉花、硅鐵、錳硅、玻璃、
甲醇、菜籽油、動(dòng)力煤 14%
焦煤、焦炭、雞蛋、纖維板、膠合板、燃油、線(xiàn)材、油菜籽期貨
合約的交易保證金維持不變。
中國金融交易所:不作調整
按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如2017年2月3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結算時(shí)起交易所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均恢復為原標準。
特此通知。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