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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7年端午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根據三家商品交易所《關(guān)于2017年端午節期間調整各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關(guān)于做好2017年端午節期間市場(chǎng)風(fēng)險控制工作的通知》,公司自5月25日結算時(shí)起與交易所同比例調整公司保證金標準:
鄭州:
強麥、普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10 %,
硅鐵、錳硅11 %,
棉花12 %,
白糖、菜粕、菜籽油、甲醇、玻璃、PTA 13 %,
大連:
鐵礦石15 %,
上海:
螺紋鋼13 %,
天然橡膠14 %。
如5月31日恢復交易后當日未出現單邊市,結算時(shí)起鄭商所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調整前水平;大商所鐵礦石恢復至原標準,焦煤、焦炭調降為14 %;上期所鉛、熱軋卷板調降為11 %,鋅、鎳、石油瀝青調降為12 %,螺紋鋼、天然橡膠恢復至原有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