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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19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根據四家交易所《關(guān)于2019年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結算時(shí)起臨時(shí)調整部分交易品種保證金的比例。調整后標準如下:
大連交易所:玉米、淀粉 11%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櫚油、雞蛋、乙二醇、
聚氯乙烯、焦煤、焦炭 14%
鐵礦石、聚丙烯、聚乙烯 16%
纖維板、膠合板合約的交易保證金維持不變
鄭州交易所:普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 12%
白糖、棉花、菜粕、菜籽油、玻璃、蘋(píng)果、棉紗、
硅鐵、錳硅 14%
動(dòng)力煤、甲醇、PTA 16%
油菜籽、強麥及蘋(píng)果1903、1905、1907合約的交
易保證金維持不變
上海交易所:黃金、白銀 14%
銅、鋁、鉛、鋅、錫、鎳、熱軋卷板、線(xiàn)材、紙漿 16%
螺紋鋼、橡膠、石油瀝青、燃油 17%
能源交易中心:原油 17%
中國金融交易所:不調整
按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
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如2019年2月11日未出現單邊市,除瀝青合約調整至14%外,當日結算時(shí)起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均恢復為原標準。
特此通知。
國都期貨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