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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鄭商所關(guān)于PTA、甲醇期權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來(lái)源:
關(guān)于PTA、甲醇期權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鄭商發(fā)〔2019〕212號
各會(huì )員單位:
經(jīng)研究決定,PTA、甲醇期權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分別為1元/手和0.8元/手,免收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行權(履約)手續費收取標準與期權交易手續費相同,行權(履約)后新建期貨持倉不收手續費。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