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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2020年勞動(dòng)節假期調整相關(guān)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發(fā)〔2020〕173號
各會(huì )員單位:
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風(fēng)險管理辦法》規定,經(jīng)研究決定,我所將在2020年勞動(dòng)節休市前后對各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做如下調整:
自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結算時(shí)起,鐵礦石、焦炭、焦煤和聚氯乙烯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8%和9%;聚乙烯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9%,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9%和11%;液化石油氣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10%和11%;苯乙烯期貨品種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1%,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11%和12%;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9%,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9%和10%;膠合板品種期貨合約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均調整為40%,漲跌停板幅度維持不變;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雞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纖維板品種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不變。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復交易后,在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期貨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wú)連續報價(jià)的第一個(gè)交易日結算時(shí)起,做如下調整:
豆油和棕櫚油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7%,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機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恢復至7%和8%;鐵礦石、焦炭、焦煤、聚乙烯、聚氯乙烯、液化石油氣、苯乙烯和膠合板維持假期期間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不變,不恢復至節前標準;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雞蛋、聚丙烯、乙二醇和纖維板品種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維持不變。
如遇上述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與現行執行的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不同時(shí),則按兩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執行。
表:勞動(dòng)節前后相關(guān)品種風(fēng)險參數調整安排
品種 |
現行標準 |
長(cháng)假期間標準 |
長(cháng)假后標準 |
||||||
漲跌停板 |
交易保證金 |
漲跌停板 |
交易保證金 |
漲跌停板 |
交易保證金 |
||||
投機 |
保值 |
投機 |
保值 |
投機 |
保值 |
||||
鐵礦石 |
7% |
8% |
7% |
8% |
9% |
8% |
8% |
9% |
8% |
焦炭 |
7% |
8% |
7% |
8% |
9% |
8% |
8% |
9% |
8% |
焦煤 |
7% |
8% |
7% |
8% |
9% |
8% |
8% |
9% |
8% |
黃大豆1號 |
7% |
8% |
7% |
7% |
8% |
7% |
7% |
8% |
7% |
黃大豆2號 |
7% |
8% |
7% |
7% |
8% |
7% |
7% |
8% |
7% |
豆粕 |
7% |
8% |
7% |
7% |
8% |
7% |
7% |
8% |
7% |
豆油 |
7% |
8% |
7% |
9% |
10% |
9% |
7% |
8% |
7% |
棕櫚油 |
7% |
8% |
7% |
9% |
10% |
9% |
7% |
8% |
7% |
玉米 |
5% |
6% |
5% |
5% |
6% |
5% |
5% |
6% |
5% |
玉米淀粉 |
5% |
6% |
5% |
5% |
6% |
5% |
5% |
6% |
5% |
粳米 |
5% |
6% |
5% |
5% |
6% |
5% |
5% |
6% |
5% |
雞蛋 |
6% |
7% |
6% |
6% |
7% |
6% |
6% |
7% |
6% |
聚乙烯 |
7% |
8% |
7% |
9% |
11% |
9% |
9% |
11% |
9% |
聚丙烯 |
9% |
11% |
9% |
9% |
11% |
9% |
9% |
11% |
9% |
聚氯乙烯 |
7% |
8% |
7% |
8% |
9% |
8% |
8% |
9% |
8% |
乙二醇 |
9% |
11% |
9% |
9% |
11% |
9% |
9% |
11% |
9% |
苯乙烯 |
9% |
11% |
9% |
11% |
12% |
11% |
11% |
12% |
11% |
液化石油氣 |
7% |
8% |
7% |
10% |
11% |
10% |
10% |
11% |
10% |
纖維板 |
5% |
10% |
10% |
5% |
10% |
10% |
5% |
10% |
10% |
膠合板 |
5% |
20% |
20% |
5% |
40% |
40% |
5% |
40% |
40% |
2020年勞動(dòng)節假期將至,且近期市場(chǎng)波動(dòng)較大,請各會(huì )員單位做好對客戶(hù)的風(fēng)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chǎng)風(fēng)險防范,確保市場(chǎng)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發(fā)布日期:2020-04-24
上期發(fā)〔2020〕158號
各會(huì )員單位、指定存管銀行、指定交割倉庫:
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關(guān)于2020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9〕139號),現對勞動(dòng)節期間有關(guān)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貨、期權合約進(jìn)行集合競價(jià)。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個(gè)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如下:
黃金、紙漿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0%,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
螺紋鋼、線(xiàn)材、熱軋卷板、不銹鋼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1%,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9%;
銅、鋁、鋅、鉛、鎳、錫、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2%,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0%;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3%,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1%。
燃料油、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6%,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shí),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三、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個(gè)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停板幅度如下:
燃料油、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至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13%;
其他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
關(guān)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事項按《上海期貨交易所風(fēng)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近期國內外形勢復雜多變,影響市場(chǎng)運行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請各會(huì )員單位做好風(fēng)險防范工作,及時(shí)落實(shí)相關(guān)合約持倉限額、整倍數調整等事項,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fēng)險情況適當提高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請各會(huì )員單位和指定存管銀行節日期間做好技術(shù)系統的維護和網(wǎng)絡(luò )安全工作。請各指定交割倉庫加強風(fēng)險防范,注重排查各類(lèi)風(fēng)險隱患,扎實(shí)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生產(chǎn)工作,維護市場(chǎng)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附件:勞動(dòng)節期間相關(guān)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一覽表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
· 關(guān)于2020年勞動(dòng)節期間有關(guān)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發(fā)〔2020〕81號
各有關(guān)單位:
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關(guān)于2020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9〕30號),現對勞動(dòng)節期間有關(guān)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貨合約進(jìn)行集合競價(jià)。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4月29日(星期三)起第一個(gè)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如下:
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6%,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4%;
20號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3%,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shí),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三、5月6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個(gè)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停板幅度如下:
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至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13%;
20號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
關(guān)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事項按《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fēng)險控制管理細則》執行。
請各有關(guān)單位做好風(fēng)險防范工作,確保市場(chǎng)平穩和交割順暢。
特此通知。
附件:勞動(dòng)節期間相關(guān)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一覽表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4日
關(guān)于2020年勞動(dòng)節期間調整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鄭商函〔2020〕152號
各會(huì )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fēng)險控制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經(jīng)研究決定,對2020年勞動(dòng)節期間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調整:
一、自2020年4月29日結算時(shí)起,棉花、棉紗、蘋(píng)果、PTA、甲醇、硅鐵和錳硅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10%,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9%。白糖、紅棗、菜粕、菜油、強麥、普麥、早秈稻、晚秈稻、粳稻、動(dòng)力煤、玻璃、純堿和尿素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8%,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7%。
二、2020年5月6日恢復交易后,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gè)交易日結算時(shí)起,普麥、早秈稻、晚秈稻和粳稻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6%,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5%,PTA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8%,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7%,其他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請各會(huì )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fēng)險管理,提醒投資者強化風(fēng)險意識,加強風(fēng)險防范。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