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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鄭商函〔2021〕894號
各會(huì )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經(jīng)研究決定:
一、自2021年11月10日當晚夜盤(pán)交易時(shí)起,純堿期貨2201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20元/手。
二、自2021年11月11日起,紅棗期貨2112、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至15元/手。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