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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至2月6日為期貨市場(chǎng)春節休市期。上期所、鄭商所和大商所昨日分別發(fā)布通知,對春節期間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出調整。
上期所自1月29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起,鋁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5%和7%;鋅、鉛、螺紋鋼、瀝青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5%和8%;線(xiàn)材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6%和9%;燃料油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6%和10%;銅、黃金、天膠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7%和10%;白銀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8%和11%。2月7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gè)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pán)結算時(shí)起,上述品種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
另外,上期所1月30日晚不進(jìn)行連續交易,2月7日晚恢復連續交易。2月7日黃金、白銀、銅、鋁、鋅、鉛期貨集合競價(jià)時(shí)間為8:55—9:00。
鄭商所各合約保證金標準自1月29日結算時(shí)起由原比例調整至10%。自1月30日起,各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6%。2月7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gè)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shí)起,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大商所方面,自1月29日結算時(shí)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玉米、豆粕、豆油、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鐵礦石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6%和8%;雞蛋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6%,最低交易保證金維持8%;焦炭和焦煤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7%和9%;膠合板和纖維板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分別調整至8%和10%。
2月7日恢復交易后,自大商所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gè)合約未同時(shí)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wú)連續報價(jià)的第一個(gè)交易日結算時(shí)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豆油、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焦炭和鐵礦石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恢復至5%,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4%;雞蛋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8%,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4%;纖維板和膠合板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恢復至7%,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5%。